春节将近,响水县局采取重申“三项规定”,积极抓好节日党风廉政建设,确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
一、严禁参与中介活动。税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,采取任何方式,帮中介机构承揽业务(含中悦税务事务所),更不准从中谋取利益。
二、严禁铺张浪费。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艰苦奋斗各项规定、要求,严格压缩经费支出。县局机关招待费实行局长总额控制,分管局长按标准列支;基层单位实行总额限量。
三、严格经费收入管理。基层单位经费为县局包干经费,支出必须控制在限额内,超支由主要负责人个人负责,不准到乡镇政府中报销或索要经费,更不准到纳税人中列支有关费用。(徐桂良) |